發布者:辦公室 審核人: 發布時間:2021-04-09 10:36:50 瀏覽: 字體: 大 中 小
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增加國有資產收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我司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將鹿城區鹿城路86號第二層等3處商業用房進行公開招租,特向社會公告如下:
一、本自行公開招租項目已經建設集團物業公司班子決議通過。
二、本自行公開招租項目年租賃底價已經中介機構評估并報建設集團備案。
三、自行公開招租相關事項:
1、承租人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按照規劃設計用途,進行合法經營;
(4)不得將租賃房產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租金確定和支付方式:公開競價取得價為年租金,租金一年二付,先付后用。
3、租賃房產不得轉租,租賃期限屆滿重新評估基準租金標準,進行再次公開招租。
4、其它費用: 租賃期間(包含但不限于)物業管理、泊車、治安、網絡通訊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不足之處從履約保證金里扣除,出租人不予補償。
5、本自行招租項目公告期限為7個工作日,即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17時止,意向承租人需到我司(溫州綠景大廈B幢三樓)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1)公告期內產生一個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1年4月20日到我司簽訂《企業自行公開招租成交確認書》,于5個工作日內繳清租金、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房產移交手續,具體租賃期限在租賃合同中明確。
?。?)公告期內產生二名或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4點正,到我司參加招租競價會,根據相關競價規則、須知,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人并簽訂《企業自行公開招租成交確認書》,于5個工作日內繳清租金、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房產移交手續。
(3)公告期結束后如無產生意向承租人,則不變更招租內容下,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3個周期。
(4)其他事項:本公告未盡事宜,在《企業自行公開招租成交確認書》、《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
6、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公開招租結果將通過市國資監管機構和集團網站對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如認為本租賃項目有違反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情形,請向集團監察部門投訴。
業務聯系電話:89992893 集團公司監察電話:88255137
溫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經貿分公司
2021.04.09